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關于核準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許寶瑞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1900號),現將批復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向許寶瑞發行13,979,526股股份、向任文波發行1,840,490股股份、向馮立發行1,378,580股股份、向陳坤榮發行1,206,310股股份、向武漢中投華建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發行1,314,636股股份、向北京建華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發行657,318股股份、向遼寧聯盟中資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發行525,854股股份、向曲水匯鑫茂通高新技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發行131,463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
二、核準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4,300萬元。
三、你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應當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方案及有關申請文件進行。
四、你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你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發行股份的相關手續。
六、本批復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七、你公司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我會。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述核準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的相關事宜,并將根據實施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1日